国家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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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3 16:38:00 ...

一、总 则

    1.0.1 为提高大树移植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各类林地、绿地范围内,经批准运迁的大树,珍稀名贵树(包括古树名木)的移植工作(以下均称大树)。移植难度较大的树木也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程根据《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管理规定》、上海市标准《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有关内容制定的。

    1.0.4 大树移植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前期工作

    2.1 操作人员要求

    2.1.1 必须具备一名园艺工程师和一名七级以上的绿化工或树木工,才能承担大树移植工程。

    2.2 基础资料及移植方案

    2.2.1 应掌握树木情况:品种、规格、定植时间、历年养护管理情况,目前生长情况、发枝能力、病虫害情况、根部生长情况(对不易掌握的要作探根处理)。

    2.2.2 树木生长和种植地环境必须掌握下列资料。

    2.2.2.1 应掌握树木与建筑物、架空线,共生树木等间距必须具备施工、起吊、运输的条件。

    2.2.2.2 种植地的土质、地下水位、地下管线等环境条件必须 适宜移植树木的生长。

    2.2.2.3 对土壤含水量、PH值、理化性状进行分析。

    (1)土壤湿度高,可在根范围外开沟排水,晾土,情况严重的可在四角挖1m以下深洞,抽排渗透出来的地下水。

    (2)含杂质受污染的土质必须更换种植土。

    2.2.3 根据本规程2. 2.1资料制订移植方案其主要项目为:种植季节、切根处理、种植、修剪方法和修剪量、挖穴、挖运种技术、支撑与固定、材料机具准备,养护、管理、应急抢救及安全措施等。

三、移植季节

    3.0.1 落叶树应在三月,常绿树应在树木开始萌动的四月上、中旬进行。

    3.0.2 不在以上时间移植的树木均应作非季节移植,养护管理均应按非季节移植技术处理。

四、移植准备

    4.1移植前措施

    4.1.1 5年内未作过移植或切根处理的大树,必须在移植前2~1年进行切根处理。

    4.1.2 切根应分期交错进行,其范围宜比挖掘范围小10cm左右。

    4.1.3 切根时间,可在立春天气刚转暖到萌芽前,秋季落叶前进行。

    4.2 移植方法

    4.2.1 移植方法应根据品种,树木生长情况、土质、移植地的环境条件、季节等因素确定。

    4.2.1.1 生长正常易成活的落叶树木,在移植季节可用带毛泥球灌浆法移植。

    4.2.1.2 生长正常的常绿树,生长略差的落叶树或较难移植的落叶树在移植季节内移植或生长正常的落叶树在非季节移植的均应用带泥球的方法移植。

    4.2.1.3 生长较弱,移植难度较大或非季节移植的,必须放大泥球范围,并用硬材包装法移植。

    4.3 修剪方法及修剪量

    4.3.1 修剪方法及修剪量应根据树木品种、树冠生长情况、移植季节、挖掘方式、运输条件、种植地条件等因素来确定:

    4.3.1.1 落叶树可抽稀后进行强截,多留生长枝和萌生的强枝,修剪量可达6/10~9/10。

    4.3.1.2 常绿阔叶树,采取收缩树冠的方法,截去外围的枝条适当疏稀树冠内部不必要的弱枝,多留强的萌生枝,修剪量可达 l/3~3/5。

    4.3.1.3 针叶树以疏枝为主,修剪量可达1/5―2/5。

    4.3.2 对易挥发芳香油和树脂的针叶树、香樟等应在移植前一周进行修剪,凡10cm以上的大伤口应光滑平整,经消毒,并涂保护剂。

    4.4定方位扎冠

    4.4.1 根据树冠形态和种植后造景的要求,应对树木要作好定方位的记号。

    4.4.2 树干,主枝用草绳或草片进行包扎后应在树上拉好浪风绳。

    4.4.3 收扎树冠时应由上至下,由内至外,依次向内收紧,大枝扎缚处要垫橡皮等软物,不应挫伤树木。

    4.5 树穴准备

    4.5.1 树穴大小、形状、深浅应根据树根挖掘范围泥球大小形状而定(根据本规程5.1.2条规定)应每边留40cm的操作沟。

    4.5.2 树穴必须符合上下大小一致的规格,对含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均必须放大树穴,清除废土换上种植土,并及时填好回填土。

    4.5.3 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

    4.5.4 地势较低处种植不耐水湿的树种时,应采取堆土种植法,堆土高度根据地势而定,堆土范围:最高处面积应小于根的范围(或泥球大小2倍),并分层夯实。

五、挖运种

    5.0.1 树木应做到当天挖、当天运、当天种。

    5.1 挖 树

    5.1.1 挖树前必须拉好浪风绳,其中一根必须在主风向上位,其他二根可均匀分布。

    5.1.2 挖树范围应以地径的2∏倍(约6.3倍)作为保留或土球的直径,应在此范围外开沟,沟宽度以操作方便为宜。

    5.1.3 沟要垂直挖下,不应上大下小的尖锅形,遇大根必须用利铲铲断(或手锯锯断),严禁裂根。

    5.1.4 带毛泥球移植的大树,必须挖到根系分布层以下,方能放倒树,去土时要保护好根系(特别是切根后新萌的嫩根)应多带护心土。

    5.1.5 泥球应作如下处理。

    5.1.5.1 去表土到见浮根,修整泥球。

    5.1.5.2 扎腰箍,宽度为泥球腰宽的2/3处,并以45°角收底。

    5.1.5.3 网络形式和层数应根据泥球大小,土质情况,吊运条件而定,网络必须收紧,第一层网络的绳子必须坎入泥球表土。

    5.1.6 挖掘形式规格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

    5.1.7 硬材包装的材料必须能承受树木的重量和起吊时的压力,起吊部位必须设置在重心部位,并有安全装置。

    5.1.8 挖树时有地下水渗出的,必须及时引水出穴。

    5.2 起吊运输

    5.2.1 树木挖掘包好后,必须当天吊出树穴。

    5.2.2 起吊的机具和装运车辆的承受能力,必须超过树木和泥球的重量(约一倍)。

    5.2.3 起吊绳必须兜底通过重心,树梢用绳(小于45°),挂在吊钩上,收起浪风绳。

    5.2.4 软包装的泥球和起吊绳接触处必须垫木板。

    5.2.5 起吊人必须服从地面施工负责人指挥,相互密切配合,慢慢起吊,吊臂下和树周围除工地指挥者外不准留人。

    5.2.6 起吊时,如发现有未断的底根,应立即停止上吊,切断底根后方可继续上吊。

    5.2.7 树木吊起后,装运车辆必须密切配合装运。

    5.2.8 装车时树根必须在车头部位,树冠在车尾部位,泥球要垫稳,树身与车板接触处,必须垫软物,并作固定。

    5.2.9 运输时车上必须有人押运,遇有电线等影响运输的障碍物必须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输。

    5.2.10 路途远,气候过冷风大或过热时,根部必须盖草包等物进行保护。

    5.2.11 树木运到栽植地后必须检查。

    5.2.11.1 树枝和泥球损伤情况;

    5.2.11.2 树根泥球大小规格和树穴规格应适宜,泥球有松散漏底的,树穴应在漏底的相应部位填上土,树木吊人树穴后不应出现空隙。

    5.2.11.3 底土回填深度必须使树木种植后,根颈部位高出地面10cm左右。

    5.2.12 树木吊入树穴时应使定位标记到位,放吊绳,待方位标记对好后,树身正直时,方可收吊绳。

    5.3 栽 植

    5.3.1 树木到位后,首先应拉好浪风绳。

    5.3.2 裸根树木栽植应按如下规定:

    5.3.2.1 树木到位后,用细土慢慢均匀的填入树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要仔细填满,防止根系中心出现空洞。

    5.3.2.2 土填到50%时灌水,发现冒气泡或快速流水处要及时填土,直到土不再下沉,不冒气泡为止。

    5.3.2.3 待水不渗后再加土,加到高出根部即可做围堰浇水。

    5.3.3 带泥球树木栽植应按如下规定:

    5.3.3.1 用软材料包装的,要先去掉包装材料,然后均匀填上细土,分层夯实。

    5.3.3.2 硬材料包装的,先取出包装箱板,注意抽底板时防止树木移动,然后均匀填土,分层夯实。

    5.3.4 作堰后应及时浇透水,待水渗完后复土,第二天再作堰浇水,封土,以后视天气树木生长情况进行浇水。

六、支撑固定

    6.0.1 大树的支撑宜用扁担桩十字架和三角撑,低矮树可用扁担桩,高大树木可用三角撑,风大树大的可二种桩结合起来用。

    6.0.2 扁担桩的竖桩不得小于2.3m、入土深度1.2m,桩位应在根系和土球范围外,水平桩离地lm以上,两水平桩十字交叉位置应在树干的上风方向,扎缚处应垫软物。

    6.0.3 三角撑宜在树干高2/3处结扎,用毛竹或钢丝绳固定,三角撑的一根撑干(绳)必须在主风向上位,其他两根可均匀分布。

    6.0.4 发现土面下沉时,必须及时升高扎缚部位,以免吊桩。

七、养 护

    7.1 保墒措施

    7.1.1 大树移植后应根据天气和树木生长状况采取相应的保墒措施。

    7.1.2 天气多日不下雨,土壤干旱,应及时作堰浇足水。

    7.1.3 土虽不干,但气温较高,空气干燥,应对地上部分树干、树冠包扎物及周围环境喷雾,时间早晚各一次,达到湿润即可。

    7.1.4 久雨或暴雨时造成积水,必须立即开沟排水。

    7.1.5 树穴范围内可种地被植物保墒。

    7.2 剥 芽

    7.2.1 大树移植后应多留芽,剥芽严禁一次完成。

    7.2.2 留芽应根据树木生长势及今后树冠发展要求进行,应多留高位壮芽,对有些留枝过长枝梢萌芽力弱的,应从有强芽的部位进行短截。

    7.2.3 对切口上萌生的丛生芽必须及时剥稀,树冠部位萌发芽较好的,树干部位的萌芽应全部剥除。树冠部位无萌发芽时,树干部位必须留可供发展树冠的壮芽。

    7.2.4 常绿树种,除丛生枝、病虫枝内膛过弱的枝外,当年可不必剥芽,到第二年修剪时进行。

    7.3 加强观察,采取措施

    7.3.1 应加强观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养护措施。

    7.3.2 发现病虫害时,必须及时防除。

    7.3.3 叶绿有光泽,枝条水分充足,色泽正常,芽眼饱满或萌生枝正常,则可用常规养护。

    7.3.4 叶绿而失去光泽,枝条显干,芽眼或嫩枝显萎,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7.3.4.1 土干应立即浇水,土不干可进行叶面、树杆周围环境喷水。

    7.3.4.2 留枝多的可适当抽一部分枝条。

    7.3.5 叶水分足,色黄、落叶,应及时排水。

    7.3.6 大量落叶,应及时抽稀修剪或剥芽。

    7.3.7 叶干枯,不落,应作特殊抢救处理。

    7.4 特殊抢救

    7.4.1 应根据大树危险程度进行强修剪。

    7.4.2 高湿季节在大树的上方和西部应搭荫棚。

    7.4.3 气候干燥时,喷雾增加环境湿度,过多水份不宜流人土壤,宜可在树根部覆盖塑料薄膜。

    7.4.4 可用2‰~5‰尿素或磷酸二氢钾等进行根外追肥。

八、管 理

    8.0.1 新移植大树必须有专人负责养护二年,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8.0.2 树冠范围内不得堆物或作影响新移树成活的作业。

    8.0.3 建筑工地处的新移大树,应在树冠范围外2m,作围栏保护。

    8.0.4 在采用井底抽水或灌浆法施工范围内,应在新移树木和抽水井之间挖观察井,观察到地下水位下降时应及时浇透水。

    8.0.5 大树种植必须专人作好各项的记录。

    8.0.6 对大树移植的各项资料均应根据上海市标准《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第4、2、9条内容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九、规程用词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得”。

三、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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